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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防火、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应急预案的通知           ★★★
关于下发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防火、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各科(所):

现将我中心制订的若干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防火应急预案

2:《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盗应急预案

3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化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5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体检意外情况应急预案

6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置预案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应急预案  下发  通知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071112日印发

共印2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防火应急预案

 

为确保中心财产安全及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防范火灾的发生,以及火灾发生后能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并增强处理安全防火事件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长:陈海婴  副组长:万国金、喻金勇、杨南川、朱晨光、熊志伟、冯小武

成员:李辉、李国忠、潘江华、姜小仙、熊平、徐丹、吴景文、范义兵、柳小青、廖征、付军、唐荔伟、金燕、林莉、周捷森、倪贤生、黄伟华、卢兆芸、肖红茂、徐明远、王建华、陈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忠担任。各科所负责人为本科所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应急处置

当中心一旦发生火灾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第一发现人发现火灾后,应根据火情的实际在三分钟内可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向“119报警,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组长。

2、接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场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与火灾发生科所工作人员共同参加救火行动,迅速拿着灭火器向火灾点进行扑救,同时安排好人员到配电间切断电源。

3、发生重大火灾时,要做好办公楼人员疏散工作。中心职工不能慌乱,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严格按先后顺序向安全区(安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同时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并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于未有火灾发生处进行救治。

4、如果出现人员被困在办公楼,应在全力灭火的同时,要及时救人;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员进行抢救,其余人员迅速撤离。

5、火灾发生后,要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火灾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市卫生局。

6、在节假日及双休日发生火灾时,由门卫或值班人员负责报告值班领导。

三、预防措施

1、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一次检查中心所有办公室及院内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3、中心每层楼及家属区楼道按要求备有灭火器材,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办公楼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全体职工要共同配合,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检验人员,更要提高防护意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机房及实验室等设备不要轻易使用灭火器,以避免造成设备的损坏,应结合实际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扑救。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盗应急预案

为确保中心及全体职工的财产安全,防范财产被盗事件的发生,以及被盗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防盗领导小组,组长:陈海婴  副组长:万国金、喻金勇、杨南川、朱晨光、熊志伟、冯小武

成员:李辉、李国忠、潘江华、姜小仙、熊平、徐丹、吴景文、范义兵、柳小青、廖征、付军、唐荔伟、金燕、林莉、周捷森、倪贤生、黄伟华、卢兆芸、肖红茂、徐明远、王建华、陈杰、郭学俭  王梦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忠担任。各科所负责人为本科所防盗第一责任人。

二、应急处置

当中心一旦发生重大失窃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第一发现人发现重大失窃后,应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组长。

2、接报告后,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3、如抓到可疑作案对象交公安机关处置。

4 如发生贵重仪器设备、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失窃时,要立即报告公安部门或110,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

5、案件发生后,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市卫生局。

6、在节假日及双休日发生重大失窃时,由门卫或值班人员负责报告值班领导。

三、预防措施

1、高度重视,积极预防。盗窃案件一般都由于物主和保卫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的。因此,全体职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卫人员要熟悉中心各个重点部位的位置、存放物件以及作案者逃离的线路,尽量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班警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除了对中心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技术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3、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一次对中心重点部位门、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4、人人有义务做好自己办公室的防盗安全排查工作,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抽屉是否关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5、私人贵重物品、钱不要放在办公室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科室如电脑笔记本等贵重物品如无保险柜存放,下班要带回家保管。

6、各科所负责人作为防盗第一责任人,要肩负起科室防盗工作的重任。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化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实验室化学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化学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身安全。

2.组织机构

2.1中心主任是化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最高负责人,负责化学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2实验室主任及安全员,负责督导和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实验室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化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处置原则

4.1采取有效的个人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含淋浴、冲眼等),按照要求立即处理污染工作台面,同时电话报告实验室主任。

4.2实验室主任和化学安全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包括是否必要组织其他人群紧急疏散;是否必要采取进一步的医疗处理措施等;对需医疗处理的人员,应保存其全程医疗记录。

4.3针对污染源类型由特定人员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净化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

4.4对受污染人进行治疗,并进行临床评价。

4.5化学安全委员会对被污染环境进行安全评价,经批准后,实验室人员方可进入。

4.6对事故情况登记记录。

5.应急处置

5.1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意外

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技术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整个处理过程,并检查处理效果,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5.2可能造成有毒气体泄漏污染的实验室事故

如发生有毒气体泄漏的实验室事故,应立即关闭实验室,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实验室负责人除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5.3实验室常见事故处理方法

5.3.1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持沉着镇静,不必惊慌失措,并立即采取各种相应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首先,应立即熄灭附近所有火源,切断电源,并移开附近的易燃物质。少量溶剂着火,可任其烧完。锥形瓶内溶剂着火可用石棉网或湿布盖灭。火较大时应根据情况采用相应灭火器材并报110

5.3.2割伤:取出伤口中的玻璃或固体物,用蒸馏水洗后涂上红药水,用绷带扎住或敷上创可贴药膏。大伤口则应先按紧主血管从防止大量出血,急送医院治疗。

5.3.3烫伤:轻伤涂以玉树油可鞣酸油膏,重伤涂以烫伤油膏后送医院。

5.3.4试剂灼伤: 酸,立即用大量水洗,再以3%5%碳酸氢钠溶液洗,最后用水洗。严重时要消毒拭干后涂烫伤油膏。 碱,立即用大量水洗,再从1%2%硼酸液洗,最后用水洗。严重时同上处理。  溴,立即用大量水洗,再用酒精擦到至无溴液存在为止,然后涂上甘油或烫伤油膏。钠,可见的小块用镊子移去,其余与碱灼伤处理相同。

5.3.5试剂或异物溅入眼内任何情况下者都要洗涤急救后送医院

酸,用大量水洗,再用1%碳酸氢钠溶液洗

碱,用大量水洗,再用1%硼酸溶液洗

溴,用大量水洗,再用1%碳酸氢钠溶液洗

玻璃,用镊子移去碎玻璃,或在盆中用水洗,切勿用手揉动

5.4实验结束后的预防处理

5.3.1实验结束后对所有的工作台面,实验器材等进行全面的清洗。 

5.3.2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保管,按相关要求处理。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事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生物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身安全。

2.组织机构

2.1中心主任是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最高负责人,负责生物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2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事故评估,提出事故处理和改进意见。

2.3实验室主任及项目责任人,负责督导和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实验室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生物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处置原则

4.1采取有效的个人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含淋浴、冲眼等),按照要求立即处理污染工作台面,同时电话报告实验室主任。

4.2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包括是否必要组织其他人群紧急疏散;是否必要采取进一步的医疗处理措施等;对需医疗处理的人员,应保存其全程医疗记录。

4.3针对污染源类型由特定人员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净化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

4.4对受污染人进行治疗,并进行临床评价。

4.5生物安全委员会对被污染环境进行安全评价,经批准后,实验室人员方可进入。

4.6对事故情况登记记录。

5.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措施

5.1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5.1.1实验室主任要召集实验人员,认真研究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过程中的有关操作,对参加实验的人员进行一次生物安全教育和有关操作的培训。初次参加实验的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

5.1.2向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通报实验全部内容,实验时间和参加实验人员名单等。

5.1.3通知有关后勤保障部门,实验期间必须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

5.1.4全面检修所有实验有仪器设备,负压室各项控制参数必须达到正常,并逐项做好记录。

5.1.5仔细检查生物安全柜的密闭情况。

5.1.6准备好实验用的工具和器材,并逐项登记。

5.1.7准备好动物宠具,往安全柜中放入一定量的饲料和饮水及卫生清扫用具等。

5.1.8准备好消毒液,喷雾器和消毒巾等。

5.1.9根据实验内容,记录 每个实验步骤和操作内容。

5.2 实验操作严格按照上述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方法的要求进行。

5.3实验结束后的预防处理

5.3.1实验结束后对所有的工作台面,实验器材。废气物,动物:宠具和生物安全柜等进行全面的消毒。

5.3.2清洗实验器材和动物饲养器材,并登记核对。

5.3.3采集实验室(负压室)空气样品进行分析。

5.3.4对实验室(负压室 )进行空气消毒。

5.3.5对实验废气物进行高压灭菌。

5.3.6实验记录要经紫外线照射消毒后才能拿出实验室(负压室)。

5.3.7结合实验记录,分析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总结经验。

6.发生事故应急处置

6.1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意外

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技术处理。实验过程中,由于感染性标本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和细胞培养物容器破损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覆以浸透消毒液的纸巾,并通过实验室内部呼叫系统,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整个处理过程,并检查处理效果,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6.2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的实验室事故

如发生压力(包括正压和负压)容器或管道爆裂、离心机事故等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的实验室事故,应立即关闭实验室,用消毒液喷雾和紫外线照射污染的区域,24小时后再进行终末消毒。实验室主任除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6.3实验室意外损伤

6.3.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未操作强毒毒株或细胞培养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损伤(如割伤、烧伤、烫伤等)以及在实验室内昏倒或发生身体严重不适,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同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采取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酒、酒精消毒,眼睛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并撤出实验室,在身体情况恢复前,不要重新进入实验室从事强毒工作。由同实验室内工作的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回收已经取出的毒种与感染性实验材料。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6.3.2伤害事故可能导致强毒株或细胞培养物的感染,如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或污染材料溅落在身体表面、意外接种等情况,实验室主任除向中心主任报告外,还应组织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处理并隔离观察,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6.4疑似感染

工作人员进行强毒毒株或细胞培养物操作后,实验室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致病性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或体征时,实验室主任应当向中心主任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医生。

6.5致病性微生物泄漏

6.5.1实验室发生泄漏,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应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致病性微生物泄露的,应当依据《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报告市卫生局,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6.5.2菌毒株按照本中心《菌毒株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保存,如发生菌毒株泄漏情况,实验室主任应立即向中心主任报告,追查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卫生局进行组织处理。

6.6停电

如遇停电等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一切操作,尽快处置好实验物品,做好消毒工作,退出实验室。

6.7火灾

如遇实验室起火,可以扑灭时,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时,紧急撤离,拔打火警电话请求援助。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体检意外情况应急预案

为预防健康体检工作出现意外情况,保障健康体检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维护体检对象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之文件精神,制订本中心健康体检意外情况处置应急预案。

一、范围

适用体检中心健康体检一切意外情况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健康体检意外情况应急处置小组。组长:陈海婴,副组长:朱晨光、唐荔伟、杨宏  成员:胡炜、吴彩虹、饶仕琴、张文俊、樊国印

三、职能

1、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及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担负体检对象运送工作。

2、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措施,并参与现场处理。

3、体检中心负责人为体检对象意外情况主要负责人。

四、应急处置

1、晕厥或晕针的处置

1)把病人移至安静、通风良好处平卧,头部放低,松解衣扣,注意保暖,并观察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心率、呼吸等。

2)喂服温开水或糖开水或葡萄糖水,指掐人中穴。

3) 数分针后仍未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成人0.5-1.0ml10岁以下儿童0.3-0.5ml

4)根据需要,可转院治疗。

5)做好整个过程的记录。

2、群体癔症的处置

1)暂停体检工作,将人员分散于温暖、明亮、安静和空气新鲜处休息。

2)心理疏导治疗。

3)视情况分散体检。

3、晕厥或晕针造成的外伤处置

1)轻度肢体外伤可对症治疗,清洗、消炎、包扎处理。

2)脑部伤或较重外伤立即转院检查治疗。

五、预防措施

1)外出体检场地的选择应注意选择场地宽畅、明亮、通风良好的地方。体检前根据体检流程在醒目位置标明体检项目。

2)群体性外出体检前应对体检对象开展有关卫生科普宣传,消除体检对象的顾虑,做好体检心理准备。

3)做好体检的组织工作。组织体检对象分批、分类开展体检,保证体检程序正常有序。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置预案

为防止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妥善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置小组:

组长:喻金勇           副组长:金燕、廖征 

成员:章媛英、喻迎九、刘捷、熊庆红

2、职责:

依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控制措施,及时组织和妥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原则:

1、晕厥:

1.1保持安静、空气新鲜、平卧、松开衣扣、注意保暖。

1.2轻者给予热开水或糖水、针刺人中、合谷等穴位。

1.3观察生命体征:神志、血压、呼吸、心率、脉搏等。

1.4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

1.5以上处置后未见好转,立即送往就近的二附院。

2、过敏性休克:

2.1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放松衣扣、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2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观察生命体征,必要时重复注射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等。

2.3速请二附院急诊科会诊或立即送往二附院急诊科救治。

3、群发性癔症:

3.1做好预防接种前宣传教育工作。

3.2及时疏散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正确疏导,消除恐慌心理,暗示治疗为主,对症治疗为辅。

3.3做好思想教育与沟通工作,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明真相的 群众聚众闹事。

三、预防接种事故的处置原则:

预防接种事故一般是由于疫苗的质量原因,或由于接种时的差错,或由于污染造成严重的个体或群体反应的事件。接种事故的处置重在预防:加强接种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加强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接种制度,按照说明书和规程进行接种,正确掌握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接种事故一旦发生,首先应积极诊治病人,如实地向本中心领导与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与该事故中使用的有关物品、原始记录等证据,接受和配合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接受处理。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预防接种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的报告卡。

2、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因免疫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免疫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发生群体性反应或者有死亡发生的,按照应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时违反免疫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原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预防措施:

为尽可能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事前预防的各项措施,包括培训合格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1、承担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职业护士资格,且经过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购进疫苗时,进行检查,审核疫苗生产企业及疫苗批发企业的资格,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购进进口疫苗时,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并保存;疫苗的储存、运输和温度按照我国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做好冷链系统的管理。

3、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规范,确定受种对象。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严格掌握禁忌症。

4、按照接种操作规范,做好皮肤消毒,实施安全注射。使用后医疗废弃物循章处理,保持接种环境的整洁、宽敞舒适、定时通风消毒。做好院感控制的监测与消毒工作。

5、急救物品的储备: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诊疗床、血压计、听诊器、担架、氧气、糖、开水、人丹、十滴水、银针等。

6、与南昌大学二附院急诊科合作,进行急救处治。

7、定期进行医、护人员的救护培训。

六、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05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316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文章录入:meinvfuyan    责任编辑:meinvf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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