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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卫生部门的职责作了哪些主要规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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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卫生部门的职责作了哪些主要规定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卫生部门负有重要职责,条例作了明确规定。 卫生部要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报告系统;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国务院报告;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及时宣布或提请国务院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和重大中毒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指定有关机构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按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等有关情况,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防护知识,对易受害人群采取防护措施等。条例还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职责做了具体的明确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卫生部将在全国卫生系统中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和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一名卫生行政工作人员及医疗卫生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好自身的工作。同时,还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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