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乳品站样品检验受理须知           ★★★
省乳品站样品检验受理须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2    

 

省乳品站样品检验受理须知

受理部门:江西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受理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3112楼省乳品站

受理样品类别:奶粉、液体乳、含乳饮料、固体饮料、冷冻饮品、植物蛋白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苹果泥、胡萝卜泥、肉泥、骨泥、鸡肉菜糊、蕃茄汁)、炼乳、奶油、干酪、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包装材料等

受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咨询电话:0791-6362631   13970832926

一、办理程序:

样品送检→省乳品站办公室→填写委托检测书或检测样品受理单→提交资料【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介绍)等】一份→样品包装状态检查→交费→样品接收→样品检验→报告发送处(省乳品站办公室)领取检验报告

二、送检要求:

1、委托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无适用国家标准的样品,送检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复印件。

2、样品要求:

⑴样品数量按要求提供三份样品,每份需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依据GB/T5413.15413.321997GB/T 5009.15009.2032003GB/T 4789.14789.312003GB/T 4789.334789.352003

 样品包装必须完整无损,样品状态正常无异样并符合样品的保存要求(冷藏、冷冻或常温)。
⑶委托单位不能提供足够的样品量时,委托方应在要求栏内注明不留样,对此收样品本站不受理复检和抱怨。
⑷送检样品每种必须同一批号。
三、检测技术依据: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四、检测收费标准:

  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五、检测完成时间承诺: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时协商(加急检测费加收50-100%)。

六、复检要求:收到报告15日之内。(微生物指标除外)
七、报告领取:凭检测委托书第二联或收费凭证领取,有特殊领取方式要求,需在办理委托时提出。

联系电话:0791-63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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