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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专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 ||||
作者:疾病控制… 文章来源:南昌市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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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卫疾控字〔2008〕40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落实《南昌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洪卫人秘字[2008]2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洪卫疾控字[2008] 号)要求,做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每县至少有3名师资参加省级培训。 2、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完成本级人员的培训工作,到2008年底,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分别达到40%,2009年底达到70%;到2010年,完成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0%的专业人员培训。 3、在核定编制内配置一定比例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卫生技术人员,市疾控中心为30-40%,县(区)疾控中心为40-50%。 二、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各单位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能力标准按进度组织自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达标验收工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达标考核。 2、动态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托远程医学教育网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能力考试系统网络,对本辖区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达标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实时评价专业人员培训进度,加强监管。 三、工作职责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培训工作,督导各项目单位的培训工作,按要求报送培训完成情况。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大纲规定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本单位的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并通过远程医学教育管理网上考试,达到培训目标。 3、市疾病控制中心应指导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下级人员的进修,对每县区疾病控制机构至少应培训20人天(1人培训1天为1人天)。 四、培训对象和内容 1、培训对象: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内容:分疾病控制(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公共卫生、检验专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见附件4)。 五、培训方式 结合培训大纲的内容,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利用学校专业教材、职称考试用书以及现有培训教材对各岗位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培训以自学为主,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培训,鼓励创新。 1、短期培训班:5天内的专项培训班以结业证确认培训结果; 2、进修学习:15天-1年的进修学习以结业证确认培训结果; 3、学历教育:通过成人高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方式进行学习,凭成绩单或毕业证确认培训结果; 六、其它要求 1、县(区)疾控中心培训情况请于每季度末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培训情况单位季度报表》(附件1)报市疾控中心科教信息科,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市局疾病控制处,市卫生局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 2、各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培训合格率将通过远程医学教育网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服务能力专业人员考试和现场抽查复核予以确认。 3、省卫生厅将依托远程医学教育网络平台,评估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培训达标情况,并适时组织全省专业技能比赛,对工作优秀者予以表彰。 4.培训大纲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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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meinvfuya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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